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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啤酒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产品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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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产品销售收入和规定税率计算征税,是产品税的基本原则。它使税收与产品销售收入密切相连,能够适应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化,合理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征收方法也比较简单。近年来,随着生产的发展、价格体系改革和企业经营形式的变化,以销售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征收产品税,也出现一些问题,在某些高税率产品的征税上反映得比较突出。主要表现是:(1)这些高税、高价的特殊消费品,税收在价格中占有很大比重。
出处 《税务研究》 1987年第A2期24-2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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