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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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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严肃税收法纪,强化税收工作,国务院于1987年4月8日发布了《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为了贯彻《决定》精神,财政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发了有关通知。税务总局于5月4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税务局长会议。这次会议的中心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收入,确保今年收入任务的完成。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决定》精神,我们特将上述有关文件刊登如下,供广大税务干部学习、研究和贯彻,请勿转载翻印。
出处 《税务研究》 1987年第A6期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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