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谈谈效益性减免税的前提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目前的减免税归纳起来不外乎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宏观控制型减免税,是鼓励纳税人从事社会急需的产品生产和经营活动,如资源开发、综合利用、科技服务、商品输出、老、少、边、穷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等,这类减免税叫政策减免税。第二种是对纳税人遭受了风、火、水、地震等的自然灾害或非常事故造成交税有困难的特殊减免税。第三种是微观调节性减免税,这是一种灵活性很强的减免税,使用这种减免税即要考虑发展生产,培养税源,又要正确处理中央、地方、企业三者的关系,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调节人力、财力、物力的合理流向。
作者 马于振
出处 《税务研究》 1987年第S4期9-12,共4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