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并重新公布山西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晋政发[2016]3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精神,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31日公布了《山西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晋政发[2015]60号)。2016年,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机构地区 山西省人民政府
出处 《山西政报》 2016年第16期9-21,共13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