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政政策探析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促进中国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对土地资金不足、基础设施薄弱、人才匮乏等困难,而科学合理的财政政策可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存环境。一、河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的积极作用(一)加速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利用当地资源优势。
作者 雷瑛
出处 《山西财税》 2014年第7期38-40,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