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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确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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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从高确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限额,积极扶持我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具体扣减限额标准为: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
出处 《山西财税》 2014年第9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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