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省将果菜汁和果菜汁饮料等行业纳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规定,省财政厅、省国税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将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果菜汁、果菜汁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制糖、淀粉及淀粉制品、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糠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出处 《山西财税》 2014年第12期25-2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