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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首提P2P十大监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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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首次明确了P2P十大监管原则。包括P2P平台不得建立资金池、P2P业者不允许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P2P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等都明文列入银监会监管体系内。银监会要求所有P2P业者都必须做到"资金流向清楚,避免洗钱事件"。据悉,针对P2P行业,目前监管部门的监管思路已经逐渐细化,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已呼之欲出。此次。
出处 《首席财务官》 2014年第10X期8-9,共2页 CFO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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