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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档案法》做好经贸系统的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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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这是我国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档案事业的第一部法律,这就从法的高度明确了档案与档案事业在我们国家的地位与作用,使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以及档案事业的发展有了可靠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作者 张玉莲
机构地区 山西省经贸厅
出处 《山西档案》 1987年第S1期46-47,43,共3页 Shanxi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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