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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房养老”新模式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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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广东相关金融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正式在广东地区推出'存房+养老'的养老新模式。老人或子女可将房子存在银行,获得一次性或分期资金;银行则会给存房老人推荐符合条件的合作机构养老公寓,利用'存房'资金及资产管理收益支付养老公寓费用。'以房养老'推出4年来,老人积极性不太高。
作者 张海英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西老年》 2019年第2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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