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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年过六旬从业致残,照样可以享有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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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丈夫作为农民工年逾65岁,仍被一家公司聘用。五个月前,我丈夫在工作时不慎滑倒受伤,不仅花去3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九级伤残。当我丈夫要求社会保险部门给予工伤待遇时,得知公司并未为其办理工伤保险。而公司认为我丈夫不构成工伤,理由是《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企业男职工退休年龄是年满60周岁。
作者 颜东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西老年》 2019年第4期68-6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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