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陕建发[2019]13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房管局、房管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住建部令第24号),现将修改后的《陕西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5期25-30,共6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