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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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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们认识事物,常常采用比较的方法,“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有意无意地进行各种各样的比较。恰当的比较,有助于揭示事物的本质和特点,一事物不同于另一事物。
作者 蒋辅昆
出处 《思想政治课教学》 1983年第2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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