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某中学,有一政治教师提问学生:“世界上存在不存在只有内因没有外因也会发展变化的事物呢?”出于教师意料之外,有个学生与众不同地回答说:“存在,宇宙发展变化就没有外因”。他的回答引起师生的兴趣和争论。这个学生的回答对不对呢? 应当说,教师所提的问题,是指具体的事物,而不是指整个宇宙。唯物辩证法认为,就每一个具体事物的发展变化而言,它的内因和外因是同时存在,同时起作用,缺一不行的。但它首先把事物的发展变化,看做是事物的必然的“自己运动”,主张内因是变化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第一位原因;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始终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