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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第四版)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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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据新颁布的法律文件和各地在试用过程中的意见,对《法律常识》课本(第三版)作了如下重要修订。一、“宪法”部分的增删这一部分课文中一些词句除按宪法条文作了订正和补充外,作了如下重要修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第18页第14行至第19页第2行“二、效力不同……为无效”改为“效力不同。
作者 宋治安
出处 《思想政治课教学》 1984年第4期9-1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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