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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教学的新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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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学是普及法律常识的重要阵地。法律常识课承担着法律教育和培养学生辨别是非曲直能力的双重任务。这就要求我们改变保守的教育思想,打破陈旧的教学模式,使学生学得主动活泼。我们在教学中,采取纵向联系法、横向渗透法和纵横交错法进行法常教学,有效地增强了学生法制观念,培养了能力,提高了教学质量。
出处 《思想政治课教学》 1986年第2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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