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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法制教育 培养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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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统称。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和法制观念等。学校的法制教育课,是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的基本途径,是造就知法、守法、执法、护法人才的关键。因此,我们的法制教育课,就要教育学生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律,从而去守法、执法、并能护法,同违法现象做斗争,也就是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这是法制教育课的中心目的,是中学思想政治课改革中,法制教育改革的一个中心问题。为什么要把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当做法制教育的中心目的呢?
作者 柳显玉
出处 《思想政治课教学》 1987年第9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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