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案情简介陈某于2011年2月1日进入某医院医生岗位工作,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同时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一份,合同期限为2011年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3年8月,陈某成功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非国家或地方重点项目),陈某为该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年限为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2015年11月30日,该项目尚未完成,陈某向某医院递交一份辞职报告。
出处
《石油人力资源》
2018年第2期104-105,共2页
Petroleum Human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