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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驾驶员收取安全保证金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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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贾某于2013年3月入职某环卫公司任清扫车驾驶员,环卫公司向贾某收取了安全保证金1000元。2016年11月30日,贾某在驾驶清扫车作业的过程中因违章作业发生交通事故,环卫公司决定扣除贾某的安全保证金,并要求贾某停职接受处理。
作者 谢炳城
出处 《石油人力资源》 2019年第1期103-104,共2页 Petroleum Human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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