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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主体变更后,原规章制度能否继续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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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黄某于2012年4月9日入职A公司,从事电工工作,并签订了2014年4月8日至2017年4月7日的劳动合同,其中注明,黄某确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对作为附件的员工手册中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认可其中的内容。该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员工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均属重大过失,公司可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出处 《石油人力资源》 2019年第2期105-106,共2页 Petroleum Human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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