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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进行国营小型企业转为集体经营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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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放开小型企业,符合灵活经营、方便群众的要求,是商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务院(1984)92号文件中已作了规定,但在执行中有些具体政策没有落实,主要问题是:(1)对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的小型企业,没有按集体企业对待。
出处 《商业经济研究》 1986年第5期4-5,共2页 Journal of Commercial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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