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收购粮油必须坚持按质论价”这是个老问题。近几年来,由于广大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粮油商品生产发展较快,上市量大幅度增加;生产和投售粮油的对象由过去以生产队集体为主,变为千家万户个体为主;特别是农村第二次改革,取消粮食统购制度,改为合同定购制,粮油市场进一步放开搞活后,有些地方收购粮油违反“按质论价”的情况,逐渐突出。主要表现在有些基层粮油收购站、点和部分检验人员对按质论价缺乏完整的认识。
出处
《商业经济研究》
1986年第6期25-,共1页
Journal of Commercial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