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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粮食合同定购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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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兴化县位于江苏省的苏北里下河地区腹部,是江苏省的主要商品粮基地县之一。从1979年以来的七年中,平均每年提供商品粮82,043万斤。1985年改粮食统购为合同定购后,由于偏重于行政手段,忽视了经济杠杆作用,使合同定购成了粮农单方履约的“任务通知单”,使粮食合同定购内在的积极因素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我们认为,如果仍继续强调国家任务的一面,忽视经济合同的一面。
出处 《商业经济研究》 1986年第15期49-51,共3页 Journal of Commercial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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