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的集体企业共有167万个,为同类全民所有制企业的5.7倍。搞活集体企业,在全面深化企业改革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长期以来,由国营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采用了与国营企业相同的一套管理办法,使集体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以及自己的运营方式,成了“第二国营。”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在改革中建立起集体企业的经营机制,湖州市商业局于1986年9月在第二百货商店、湖州电器商店、立新百货商店、新新烟糖商店和南方点心店五家小型集体企业里试行了合股经营。其具体做法是:
出处
《商业经济研究》
1987年第10期10-13,共4页
Journal of Commercial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