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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将成对外开放新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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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释放出'延续''扩围''提额'三项实质性重磅利好。据了解,会议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者是备案的要求,并且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而且,政策的适用范围将由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扩充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的城市。非试点城市的直购进口业务可以参照执行相关的监管政策。
作者 王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商讯(商业经济文荟)》 2018年第16期98-10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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