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来在一些恶性杀人案件中,经常会有被告人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又被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最终免于一死的情况发生,这引起了极大的社会争议和反响,也引发了关于"杀人偿命"的传统观念与现代"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理念和政策之间矛盾的热议。本文以赛锐案和李昌奎案为例,对此类案件中法院改判死缓的原因及该类案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引发巨大社会反响和争议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试图找出一条使传统观念和现代司法理念都得到尊重,保持司法公正与维护社会和谐的双赢道路。
出处
《商业文化》
2012年第5X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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