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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可转债实施细则发布 新三板三家公司成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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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我国发布《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条件的新创业公司可在沪深交易所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转债是指公司非公开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照约定条件可以转换成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可转换债券发行前,发行人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发行主体包括新三板挂牌的创新层公司和非上市非挂牌企业这两大类。
作者 胡田田
出处 《商业文化》 2017年第31期48-51,共4页 Business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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