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更新社会管理理念,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社会管理方式都需要司法保障。司法能够通过一系列程序行为及处理结果对社会关系进行个别调整进而实现其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指引功能,司法可以使社会管理创新行为获得正当性评价而发挥其评价功能,司法能够通过适用法律的活动过程及结果对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主体及他人今后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行为发生影响而实现教育功能,司法还可以排除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受到的妨碍与干扰而实现其强制功能。应构建司法保障的动态协调机制,完善司法诉求表达机制,创新社会矛盾司法调解与其他调解的良性运行机制,根据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不断发展及时作出相应的改革与创新。应构建司法保障的评估机制,合理确定和选取评估对象,丰富和优化评估方式,应合理认识和运用评估结果。应构建司法应急机制,完善法院设置,优化法官配置,完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