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共产党在十一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了“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处於初级阶段”的论断,党的十三大又把它明确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它首先向我们提出社会社会主义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发展阶段?划分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本文就围绕划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依据,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阐述我国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必要性及其意义。
出处
《苏州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3期1-8,共8页
Journal of 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