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概念为司法领域带来了深刻的变革,引入了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新型态。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下,怎样用好电子证据实现对犯罪的准确定罪量刑,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是摆在广大司法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为促进司法公正,解决诉讼过程中的取证难、举证难问题,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先试先行,对电子证据前置化保全模式进行了实践探索。本文对刑事电子证据的保全进行了积极探索,阐述了现有法律对电子证据保全的规定,分析了电子证据的特点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电子证据前置化保全模式索。实践表明,所提电子证据前置化保全方法可以实现高效的证据查询和出证。
出处
《数字通信世界》
2019年第3期23-24,共2页
Digital Communication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