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联邦德国各级政府一直以税收为财政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它还利用税收的征免和税率的增减,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进行调节、鼓励与限制,发挥了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邦德国的税收增长很快。1950年税收总额为211亿马克,1986年达4,525亿马克,在此期间,国民生产总值由981亿马克增加到19,480(?)马克。税收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分别占21.5%和23.2%。同期,国民生产总值增长19.8倍,而税收总额却增加了21.5倍。联邦德国的税收不仅增加国库收入,而且调节了各阶层收入,促进了社会保险。联邦德国的税收政策及其不断的改革,对经济总目标、部门政策目标和社会政策目标都起了积极作用。
出处
《世界经济文汇》
1988年第6期43-47,共5页
World Economic Pap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