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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实施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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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正式实施。从而使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正式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条例》明确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条例》明确规定,各级部门要把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任期目标之一,各级党政“一把手”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
出处 《新农村》 2003年第2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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