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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外遇,法院为何不支持我的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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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和丈夫本来很恩爱,但自从他办公司发财后,就开始寻花问柳,并结识了有夫之妇戴某,两人时常在他的办公室做苟合之事。全公司的人虽然都知道,但无一人告诉我,因此我被蒙在鼓里,还一直以为他是个好丈夫。直到不久前,我因有急事到办公室找他,才无意中发现此事。事后,我一直无法容忍丈夫的背叛行为,便根据新《婚姻法》有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规定。
出处 《新农村》 2003年第2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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