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浙江省高中生择校收费标准调整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记者日前从浙江省教育厅了解到,从2003年起,浙江省各高中招收择校生时可以名正言顺地向扩招生收取择校费,但招收计划外学生或扩招生等收费将一律取消。同时,综合高中学生的学费,将一律由单独收费改为参照普高、职高收费。根据规定,今年起浙江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时,人数、分数、费用都必须统一。各校择校生须列入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
出处 《新农村》 2003年第5期1-1,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