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工会经费的属性,是长时 间以来讨论和深化认识的问题。正确认识和对待,对于依法收好经费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多数同行认为属于劳动力价值补偿的部分,参与社会总产品的价值初次分配。根据我国的国情,国家以法律的形式预留下来赋予工会独立管理,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仍有认为企业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是从利润中扣除的,减少了国家税收或者是财政拨款的一种形式。甚至有的将此两种观点混为一谈,既是这也是哪,模棱两可。显然大有通过理论认识和企业会计核算过程来讨论澄清的必要。为此,本人经过反复学习,并向企业同行请教受到一些新的启示。愿将书本上的和所理解的简录下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一步说明企业工会经费的属性为劳动价值补偿。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03年第10期6-8,共3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