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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费”改“税”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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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要求建立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目前我国财力不足的情况下,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就成为关系到是否能成功构建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从现行社会保障费的统筹制度来看,存在着许多问题,具体说来:一是目前的社会保障费征收缺乏刚性。社会保障费的征收不是依据法律,而是凭借各部门行使权力制定成的文件、法规进行的,因此在收缴时有较大的弹性,各种讨价还价、暗中交易的现象屡见不鲜,从而减少了正规的社会保障费的收入,也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功能的发挥。二是目前的社会保障费采取条块分割的征缴方式,造成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统筹参加者的负担不均衡。这种各行其是的统筹方法违背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原则,不利于劳动力要素在不同地区。
作者 徐洁
机构地区 首创集团公司
出处 《财政监察》 2003年第6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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