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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地方监察机构与官吏探析——由监御史、刺史到巡按、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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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古代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历代封建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和加强统一的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都十分重视对地方政权的控制,为此建立了严密的地方监察制度。中国古代地方监察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其起源于秦汉,规范于隋唐,强化于明清。一、秦汉时期:初步确立地方监察制度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后,结束了漫长的诸侯割据、群雄争霸的分裂局面,"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层层控制,秦创立了郡县制地方政权制度。地方建制的确立,使得秦封建中央政权的地方管理有了依托和基础。而为了对郡县两级地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与控制。
作者 深浅
出处 《财政监察》 2003年第6期53-5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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