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退耕还林条例>就依法办理退耕还林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国家为加强退耕还林工作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为深入贯彻实施<退耕还林条例>,依法做好退耕还林中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工作,现通知如下:
出处
《国土资源通讯》
2003年第9期16-16,共1页
National Land & Resources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