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GMP(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在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药品生产采用GMP管理制度.在美国1973年就规定:凡不符合GMP的药品禁止输入;自1994年1月起,进入欧共体国家的药品需出口国药政当局出具符合GMP要求的证明;同时中国加入WTO后,为了能与国际药品企业接轨,我国政府规定:于2004年6月30日前我国所有的药品制剂及原料药的生产必须全部符合GMP要求,并获得GMP认证证书,否则不准投入生产.
出处
《黑龙江医药》
CAS
2003年第5期466-466,共1页
Heilongjiang Medicin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