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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职务犯罪探源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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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干部作为村民自治的组织者、执行者,担负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领导群众走上富裕之路,维护农村治安稳定的重任,一旦滋生腐败,危害很大。当前,村干部职务犯罪日益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据调查,村干部职务犯罪多以提留款、计划生育罚没款、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扶贫款等为贪污对象,直接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作案手段简单直接,却又肆无忌惮,往往采取收入不记账、重报支出、伪造单据等手段;犯罪数量呈不断上升势头,且犯罪数额越来越大。河南省罗山县检察院近几年查办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挪用金额基本在万元以上,有的达10万元之巨。究其原因,导致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的主要因素有:一是少数村干部自身素质较差。一些村干部不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不注重思想品德和法律意识修养,当村干部的目的不是积极落实党的政策,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而是为了当上村官后'捞一把'。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2003年第10期14-14,共1页 RURAL AREAS,AGRICULTURE & FAR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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