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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起出口退税将做4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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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悉,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出口退税拖欠问题,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几经磋商,拟订多项政策措施,近日已上报国务院:从2004年起,调降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对部分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改变对出口退税的管理,从2004年开始直接将指标下放到生产企业,以减少流通环节。
出处 《纺织装饰科技》 2003年第3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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