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进一步明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问题
出处
《化工矿物与加工》
CAS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0期37-37,共1页
Industrial Minerals & Proces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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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J].四川劳动保障,2003(11):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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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农.围绕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深化国企改革[J].咨询与决策,2003(3):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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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03,0(11):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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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J].四川劳动保障,2003(11):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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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有企业改制分流办法出台[J].宁夏石油化工,2003,22(1):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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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齐中熙.主辅分离推动国企结构调整[J].市场周刊(新物流),2005(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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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03,0(9):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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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J].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文告,200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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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李晓东.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装富余人员[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3(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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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周放生.逼出来的“改制分流”[J].中国改革,2010(11):90-91.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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