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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三个确保”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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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西省农村税费改革始于2000年。当年只在汉阴、合阳、子洲3个县进行了局部试点,从2002年起扩大到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全面试点。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陕西省农村税费改革总体运行平稳,进展顺利,基本达到了中央提出的"减轻、规范、稳定"和"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
机构地区 陕西省财政厅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0期22-24,共3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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