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应付福利费”是企业流动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消耗了活劳动,一部分以工资形式进行补偿,另一部分以福利费形式进行补偿。后者主要包括劳动者身心和其他物质要求,例如医疗费、困难补助等。为了加强这部分活劳动补偿的核算,通过“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在成本费用核算时,按一定比例提取基金,使之退出资金周转,并保证专项使用。但是目前我国企业会计中“应付福利费”核算还有一些不足之处。笔者分析了“
出处
《时代财会》
2003年第10期25-27,共3页
Contemporary Finace &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