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同权利的转让即债权转让,是指合同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即合同的原债权人)通过协议依法将自己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合法行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一种不改变合同权利内容的转让,该转让可以是权利的全部转让,也可以是权利的部分转让。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原债权人(转让人)和第三人(受让人即合同的新债权人)。债务人不可能成为合同权利转让的当事人,但新债权人在合同权利转让协议中作为受让人的权利的实现。
出处
《时代财会》
2003年第10期30-32,共3页
Contemporary Finace &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