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近一期《自然辩证法通讯》刊载赵汀阳的文章,就人工智能的自我意识问题发表了看法。赵汀阳说,我们可以把自我意识定义为具有理性反思能力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意识。就目前的进展来看,人工智能距离自我意识尚有时日。奇怪的是,人们更害怕的似乎是人工智能的'超人'能力,却对人工智能的自我意识缺乏警惕,甚至反而对能够'与人交流'的机器人很感兴趣。这是一个误区。任何智能的危险性都不在其能力,而在于意识。由于人是唯一拥有自我意识的智能生命,因此,要创造具有自我意识的人工智能,就只能以人的自我意识作为范本,除此之外,别无参考。
出处
《天涯》
2019年第2期205-206,共2页
Fronti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