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老龄人口的增长,到城市养老的老年人将会逐步增加。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亲进入老龄段后,社会养老问题更加突出。所以,如何安排好老人的晚年生活,完善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做好规划,势在必行。目前,人们的养老模式仍然要走以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福利化道路。而居家养老的完善,又必须通过社区来完成,无论是上门服务、日托服务点,还是社区服务中心,都必须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物资基础。为此,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应由政府纳入规划。如:多少人的小区必须有多大面积的公共建筑、多大公共服务机构,纳入民政局的直接管理等,都应以政策性固定下来。然而,据我们了解,不少城市尚未将老年服务公共设施用地纳入国土使用规划,也未如教育建筑用地那样纳入城建规划而获得政策优惠。如果无预期计划安排,一旦到了老龄化高峰时期,政府还要为老年服务设施去重复投资,既多花钱,还会使政府的老年福利服务工作陷入被动。
出处
《天津政协公报》
2010年第7期22-23,共2页
CPPCC Tianjin Municipal Committe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