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兵役制度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军事制度,它的建立和发展对于加强武装力量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适时对兵役制度进行了四次较大的调整改革,使之较好地适应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发展需要。1955年,由志愿兵役制改为义务兵役制人民军队在战争年代和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直实行志愿兵役制,人民军队的兵员主要通过政治教育和动员,激发广大群众的热情,自觉自愿地参加人民军队,不计报酬,长期服役。新中国成立后。
出处
《天津政协公报》
2012年第12期54-55,共2页
CPPCC Tianjin Municipal Committe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