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梅汝璈(1904—1973年),江西省南昌县人,清华大学留美预备班毕业后,于美国先后获经济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1929年回国,长期从事英美法学的教研工作。1946年,受国民政府任命,作为中国法官全程参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在国际舞台上运用法律武器捍卫了国人的尊严。梅汝璈有一句话流传甚广:"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出处
《天津政协公报》
2013年第6期44-45,共2页
CPPCC Tianjin Municipal Committe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