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事会是公司的重要治理机构 ,在股东无法直接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 ,监事会对董事和经理行为进行监督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我国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经理行为进行监督的有效性不足 ,是公司治理缺乏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 ,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 ,包括赋予监事会更大尤其是具有可操作性的权力、改革监事会的选任制度和方式、提高监事的报酬、改善监事会的人员组成 ,从而增强监事会监督的有效性。
出处
《商业经济与管理》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0期33-35,共3页
Journal of Business Economics